阻燃性测试简介:
材料的可燃性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材料或制品进行有焰燃烧的能力。它包括了是否容易点燃,以及能否维持燃烧的能力等有关的一些特性。经过多年的发展,阻燃性测试已经形成多种标准,成为相关业界非常重点的检测项目。
阻燃性测试目的:
通过对客户提供的样品进行燃烧测试,根据燃烧的结果进行相应的等级评级,协助客户对产品进行品质管控。阻燃等级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性能之一,是许多认证必不可少的,也是很多国家强制要求的必检项目。
阻燃性测试应用范围:
主要应用于塑料、泡沫塑料、薄膜、纺织物、涂料、橡胶、汽车内饰件、电工电子等产品。
检测标准:
1. GB/T 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2. GB/T 5169.1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 试验火焰 50W 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3.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UL 94测试技术
测试对象
UL-94试验测定用于制造设备和器具的塑料的可燃性,常被用于检测对于可燃性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结果会作为最基本的指示。通常被用来评估易点燃性、燃烧速度、火焰传播以及燃料的贡献等几个方面,但不仅仅局限于这些用途。
第UL 94阻燃测试等级分类
▲HB级水平燃烧试验
▲94V-0、94V-1、94V-2级垂直燃烧试验
▲94V-5 级的垂直燃烧试验
各阻燃级别的试验内容
名称 | 试验方法 | 要求条件 | 注意事项 |
94HB | 将20mm的火焰倾斜45度,接触试验 材料30秒或者未超过30秒却有1英寸 长度的燃烧,则迅速移走火焰。然 后,从超过1英寸时开始计时。 | A.厚度为3.0-13mm,燃烧速度40mm/min以下。 B.厚度在3.0mm以下燃烧速度75mm/min以下。 |
三个一组时,若其中一个合格, 其余的均应合格。 |
94V-0 |
使火焰接触样片10秒,然后计时, 直至燃烧过程自然终止后熄灭, 重新引燃,记录再次燃烧所需 要的时间。 | A.样片起火燃烧后时间在10秒以下。 B.5个样片一组,经过10次燃烧后,合计在50秒以下。 C.燃烧尚未进行到支撑位置。 D.燃烧坠落物不引燃地面棉。 E.第二次接触火焰后,火光闪烁时间在30秒以下。 |
五个一组时,若其中一个不合格, 则另选5个再次测试。 合计燃烧时间为:V-1级251-255秒; V-2级251-255。该组必须全部合格。
|
94V-1 | A.样片起火燃烧后时间在30秒以下。 B.B.5个样片一组,经过10次燃烧后,合计在250秒以下。 C.燃烧尚未进行到支撑位置。D.燃烧坠落物不引燃地面棉。 E.第二次接触火焰后,火光闪烁时间在30秒以下 | ||
94V-2 | A.样片起火燃烧后时间在10秒以下。 B.5个样片一组,经过10次燃烧后,合计在250秒以下。 C.燃烧尚未进行到支撑位置。 D.燃烧坠落物不引燃地面棉。 E.第二次接触火焰后,火光闪烁时间在30秒以下。 | ||
94V-5 |
火焰接触5秒,在移走火焰5秒, 如此反复5次。第五次移走火 焰后,观察有无燃烧坠落物, 记录燃烧时间和燃烧长度。
| A.经5次接触火焰后,燃烧光闪合计时间不超过60秒。 B.无燃烧物坠落。 C.接触火焰部位未受严重损伤。 D.平板测试时经过5次引火后有小孔形成。 |
五个一组时,若其中1个不合格, 则其余的必须全部合格。 |
具体分级指标如下:
94V-0 | 94V-1 | 94V-2 | 94V-5 | |
式样数 | 5 | 5 | 5 | 5 |
点燃次数 | 2 | 2 | 2 | 2 |
5个试条10次点燃总有焰燃烧时间最大值(s) | 50 | 250 | 250 | 250 |
每次点燃后单个的试条有焰燃烧时间最大值(s) | 10 | 30 | 30 | 60 |
每二次点燃后单个的试条无焰燃烧时间(s) | 30 | 60 | 60 | 60 |
有无焰熔滴 | 无 | 无 | 仅允许短时间燃烧 | 无 |
实验方法
UL-94测试方法(按照美国国家所制定的UL-94方法)被广泛应用于相关的可燃性测定以及评价用在电力和电子设备的塑料的滴出物。
图1 V-0、V-1、V-2级别的UL-94测试方法原理图
图2 HB级别的UL-94测试方法原理图
实验过程中一般使用甲烷作为主要的燃烧气体,燃烧火焰一般有20mm和125mm两种,在两组实验中分别调节气流量在105ml/min和965ml/min左右,并每月对火焰矫正一次。
实验注意事项:如果肉眼很难辨别燃烧和发光,可以将一团约为50mm见方的吸水性棉团放在有疑问的区域并用镊子夹紧,若棉团燃烧则证明该区域是燃烧段。如果在任何一次供火实验时火焰熄灭,令取试样进行实验。唯一例外的是实验火焰如果是放气直接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立即向试样供火并直至供火时间达到10±0.5s。
★ 样品条件
1.23±2℃和50±5℃RH条件下至少放置48小时;
2.在70±1℃下放置168小时,然后在23±2℃的干燥器中冷却4小时;
3.实验室温度为15-35℃,湿度为45-75%;
4.干燥器中的棉花至少在使用24小时之前放置;
5.样本和棉花应在30分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