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西部资源发布了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四批)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4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的4款新能源客车进入该目录,系恒通客车自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函[2017]014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被暂停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以来,首次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恒通客车已通过整改验收,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已恢复。
一、整改验收情况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以来,恒通客车积极开展对问题车辆的整改工作,于2017年4月接受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及相关专家组织的现场验收。2017年4月1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在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拟恢复6家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的公示》,经现场验收,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认为恒通客车等6家企业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业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建议恢复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该公示已于2017年4月24日公示期满。
近日,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4批),恒通客车的4款新能源客车进入该目录,其中,3款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即:CKZ6116HNHEVL5、CKZ6126HNHEVF5以及CKZ6851HNHEVD5),1款为纯电动城市客车(即:CKZ6851HBEVG)。
二、对公司的影响
恒通客车上述4款新能源客车进入《推荐目录》,系自收到《处罚决定书》,被暂停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以来首次进入,表明恒通客车已整改完成《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并通过了整改验收,其申报资质已恢复,进入《推荐目录》的车型实现销售后可正常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恒通客车后续将继续申报多款新能源车型,将大大促进其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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