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1.3亿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公共服务平台可随时网上申报!昨日,在华南家居产业智能制造2018年专题研讨会现场,市经信局向现场协会和企业解读了《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这一力度前所未有的“大礼包”。
根据《方案》,市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3亿元,用于推动我市企业应用机器人、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以及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市经信局副局长张庆云表示,《方案》的制定,有助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加快培育机器人产业发展,鼓励机器人广泛应用,推动我市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扶持力度更大从每年5300万元增加到1.3亿元
早在2015年,我市就制定出台了《佛山市扶持企业推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去年已到期。目前佛山开展“机器代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400家,应用机器人超过7000台。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应用机器人,加快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方案》应运而生。
与此前相比,本次扶持《方案》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大。张庆云介绍:“从以前的每年安排5300万元增加到1.3亿元,并且新政策尝试与区级政策联动叠加,鼓励各区出台区级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方案》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广,对佛山工业制造业企业应用机器人实行应补尽补,且对于融资租赁购置的机器人也一并纳入支持范围。张庆云强调,《方案》支持重点更加突出,此次扶持政策以机器人应用为重点,兼顾机器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突出支持突破机器人重大技术瓶颈或解决机器人系统集成重大难题的骨干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机器人应用申报补助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随时提交申报信息,申报程序更加简便。《方案》还更加注重实效,以结果为导向,所有扶持方向均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
扶持五大项目单个企业最高可获800万元
市经信局技术进步科王赛介绍,此次《方案》扶持的项目主要有五个,分别是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以及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在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方面,按照《方案》,对于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和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分别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和8%给予事后补助,两种情况下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分别为300万元和200万元。
“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每年择优扶持3~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对本地区企业智能化改造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王赛透露,对经评选出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方案》指出,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根据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分别按整机销售金额10%和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分别最高补助500万元和300万元。此外,经专家组认定,对于在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关键零部件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并突破重大技术瓶颈的,且产品整体性能达到国际主流产品水平等的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800万元。
按照《方案》,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的补助。经专家组认定,对于在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关键零部件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并突破重大技术瓶颈的,且产品整体性能达到国际主流产品水平等的培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根据《方案》,对经评审的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开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收入情况,按收入总额的2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反响
提升企业使用机器人的意识
现在仍然有不少企业因为各种因素对机器人不太重视,《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营造使用机器人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的认识。扶持政策可以减轻机器人企业生存压力,降低成本,从而鼓励更多的企业进行研发。对于我们研究院来说,在跟企业沟通的过程中也会更加顺畅,推动机器人的进一步普及,最终促进佛山企业的转型升级。
《方案》的出台说明了政府对机器人行业的重视,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利好,也有利于推动佛山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非常鼓励本土企业使用本土机器人,这将有助于推动佛山机器人产业链的发展,也有利于佛山机器人配套人才、服务等各方面的发展,促进机器人产业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推动佛山机器人形成品牌,并且能够走出去。在政策的影响下,我认为,佛山生产机器人企业的数量今年还会继续增加。
1、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对于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对于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8%给予事后补助。
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若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2、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
扶持项目
对经评选出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每个企业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3、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
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
1.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根据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2.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根据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4、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
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
1.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给予80万元的补助。
2.对经认定的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
5、机器人产业及
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对经评审的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开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收入情况,按收入总额的2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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