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将从5月1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局官网获悉,按该方案,佛山计划到2020年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从今年至2020年,市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3亿元,用于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
两年后,全市计划累计新增超600家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应用机器人,建成10至1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50家以上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建成5个以上高水平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方案,佛山将从引导企业应用机器人、推进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推进机器人本体制造与系统集成企业壮大、构筑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四个方向给予扶持。从机器人应用补助来讲,对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对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8%给予事后补助。如果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而经过专家组认定,对在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关键零部件成功实现自主研发并突破重大技术瓶颈,且产品整体性能达到国际主流产品水平的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800万元。
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而能为各行业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等的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文章来源:中华机械网